首页 >> 辅导资料 >> 综合知识 >> 正文
复习资料:提单下的货物留置
编辑整理:单证员考试 文章日期:2008-6-2 12:40:37 阅读次数:

   提单下的货物留置权产生于提单条款和法律规定。通常提单背面条款中会有一条承运人留置货物的条款规定,即在拖欠运费、滞期费、亏舱费或其他债务的情况下,承运人有权留置货物,即拒绝放货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
  中国《海商法》第87条对承运人的留置权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承运人对于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垫付的费用等,在债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债务人的货物。新《合同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行使提单下的货物留置权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使留置权的主体是“承运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海商法》甚至都没有明确“实际承运人”是否也有权利行使货物留置权。那么,实际承运人有没有权利留置货物呢?这要取决于提单的规定。二是行使留置权的限度,仅为“合理的限度”。所谓“合理的限度”是指不能因为行使留置权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比如说,发生的滞期费估计为10万美元,承运人为了迫使货方早日支付滞期费,使留置的货物价值为100万美元,则构成不合理。由此造成的货方停产损失或向第三方违约的责任,则应由承运人承担。三是责任或债务主体是被留置货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被留置的货物所有人是债务人。因为国际贸易中的船载货物是流动的和可以转让的,所以在行使留置权之前,船载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可能已转让给善意的第三方,而不再是承运人的债务人,如托运人或租船人等。又例如,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行使留置权要特别小心。不然的话,因错误行使留置权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承运人将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因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向托运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同时从实际承运人那里取得海运提单。海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的条款和适用的法律可能不同。四是行使留置权的形式并无法律规定。通常,承运人应当向货方,即向债务人发生留置货物通知。但是,根据中国《海商法》,承运人行使留置权的另一个前提是债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我认为应理解为:承运人因债务的产生应向货方即债务人要求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仍不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此一前提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几乎无法起到保护货主的作用。
  货主遇到承运人行使留置权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审查其合理性。通常的回应应当是向承运人提供适当的担保,而不要匆忙确定赔偿金额。提供担保并不意味对责任的承认和对权利的放弃。匆忙确定赔偿金额将可能产生不能反悔或权利放弃的法律后果。法律是“文明社会”的“游戏规则”。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8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单证员考试网聘请国内顶级的辅导专家教授主讲2008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网上辅导,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期限一直到考试结束,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立即报名 详细了解
 建筑工程类考试: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咨询工程师 | 设备监理师 | 土地估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结构师 | 一级结构师 | 二级结构师 | 物业管理师 | 公路监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环保工程师 | 质量资格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友情链接
注册质量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 投资项目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 外贸考试网 中国医学考试 北京自考网
注册设备监理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会计证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报关员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上海自考网
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注册环保工程师 统计师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报检员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南方教育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房产估价师考试 审计师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 单证员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 野三坡旅游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房产经纪人考试 注册税务师 价格鉴证师网 跟单员考试 卫生职称考试 考试书店网
注册安全评价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 注册建造师考试 资产评估师 证券从业资格 外销员考试 执业护士考试 教育黄页网
注册结构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中级经济师 期货从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职称英语考试 北京考试网
注册岩土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公路监理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银行从业资格 会计上岗证 证券从业资格 自考书店网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JIANLI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单证员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单证员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danzhengyuan.com
中国单证员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