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辅导资料 >> 综合知识 >> 正文
复习资料:许可证制度疑难解答
编辑整理:单证员考试 文章日期:2008-5-19 13:14:40 阅读次数:

 一、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A、各类进出口企业在申领进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B、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C、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D、华侨、台湾、澳同胞捐赠项下商品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E、其他贸易方式项下申请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在申领进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 
  2、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3、非外贸单位(指没有外贸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4、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二)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配额管理进口商品: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一般商品,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配额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 2、非配额管理进口商品: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碳酸饮料、应提交国家经贸委签发的〖进口证明〗;军民通用化学品,应提交化工部的批件,易制毒化学品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自用而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设备、物料清单;如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特定登记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物料清单。 
  2、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配额证明〗;为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特定登记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3、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自用和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成品油,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签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四)华侨、台湾、澳同胞捐赠项下商品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2、国务院规定的实行限额管理的机电产品,提交省、市侨办的批准文件。国务院未规定限额的属于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五)其他贸易方式项下申请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其他贸易方式包括:补偿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国际组织或政府间无偿援助、经贸往来赠送、我国驻外机构及劳务承包调回、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及进口生产机电设备或因故转内销等。 
  2、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3、配额管理一般商品,申请单位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二、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内容规范 
  凡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单位,应按以下规范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一)进品商:应填写经外贸部批准或核定的进出口企业名称及编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也应填写公司名称及编码;非外贸单位进口,应填写"自购",编码为"00000002";如接受国外捐赠,此栏填写"赠送",编码为"00000001"。 
  (二)收货人:应填写配额指标单位,配额指标单位应与批准的配额证明一致。 
  (三)进口许可证号:由发证机关编排。 
  (四)进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一般为一年(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贸易方式: 
  此栏的内容: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际租赁、国际贷款进口、国际援助、国际招标、国际展销、国际拍卖、捐赠、赠送、边境贸易、许可贸易等。 
  (六)外汇来源:此栏的内容有:银行购汇、外资、贷款、赠送、索赔、无偿援助、劳务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租赁等填写"外资";对外承包工程调回设备和驻外机构调回的进口许可证商品、公用物品,应填写"劳务"。 
  (七)报关口岸:应填写进口到货口岸。 
  (八)出口国(地区):即外商的国别(地区)。 
  (九)原产地国:应填写商品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地区。 
  (十)商品用途:可填写自用、生产用、内销、维修、样品等。 
  (十一)商品名称和编码:应按外经贸部公布的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填写。 
  (十二)规格、型号:只能填写同一编码商品不同规格型号的4种,多于4种型号应另行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十三)单位:单位指计量单位。 
  各商品使用的计量单位由外经贸部统一规定,不得任意改动。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规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应换算成统一计量单位。非限制进口商品,此栏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四)数量:应按外经贸部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十五)单价(币值):应填写成交时用的价格或估计价格并与计量单位一致。 
  三、进口许可证更改、展期、遗失的处理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对进口许可证更改、展期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申领单位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进行。申领单位应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清楚,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 
  2、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3、进口许可证有效面要延期,申领单位一般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签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 
  (二)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所在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四、申领单位的法律责任 
  申领单位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进口许可证,对违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8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单证员考试网聘请国内顶级的辅导专家教授主讲2008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网上辅导,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期限一直到考试结束,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立即报名 详细了解
 建筑工程类考试: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咨询工程师 | 设备监理师 | 土地估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结构师 | 一级结构师 | 二级结构师 | 物业管理师 | 公路监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环保工程师 | 质量资格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友情链接
注册质量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 投资项目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 外贸考试网 中国医学考试 北京自考网
注册设备监理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会计证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报关员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上海自考网
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注册环保工程师 统计师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报检员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南方教育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房产估价师考试 审计师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 单证员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 野三坡旅游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房产经纪人考试 注册税务师 价格鉴证师网 跟单员考试 卫生职称考试 考试书店网
注册安全评价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 注册建造师考试 资产评估师 证券从业资格 外销员考试 执业护士考试 教育黄页网
注册结构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中级经济师 期货从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职称英语考试 北京考试网
注册岩土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公路监理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银行从业资格 会计上岗证 证券从业资格 自考书店网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JIANLI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单证员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单证员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danzhengyuan.com
中国单证员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